1 總 則
1.1 工程設計收費是指設計人根據發包人的委托,提供編制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文件、施工圖設計文件、非標準設備設計文件、施工圖預算文件、竣工圖文件等服務所收取的費用。
1.2 工程設計收費采取按照建設項目單項工程概算投資額分檔定額計費方法計算收費。
1.3 工程設計收費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工程設計收費 = 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1 ± 浮動幅度值)
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 = 基本設計收費 + 其他設計收費
基本設計收費 = 工程設計收費基價×專業調整系數×工程復雜程度調整系數×附加調整 系數
1.4 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
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是按照本收費標準計算出的工程設計基準收費額,發包人和設計人根據實際情況,在規定的浮動幅度內協商確定工程設計收費合同額。
1.5 基本設計收費
基本設計收費是指在工程設計中提供編制初步設計文件、施工圖設計文件收取的費用,并相應提供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設計技術問題、參加試車考核和竣工驗收等服務。
1.6 其他設計收費
其他設計收費是指根據工程設計實際需要或者發包人要求提供相關服務收取的費用,包括總體設計費、主體設計協調費、采用標準設計和復用設計費、非標準設備設計文件編制費、施工圖預算編制費、竣工圖編制費等。
1.7 工程設計收費基價
工程設計收費基價是完成基本服務的價格。工程設計收費基價在《工程設計收費基價表》(附表一)中查找確定,計費額處于兩個數值區間的,采用直線內插法確定工程設計收費基價。
1.8 工程設計收費計費額
工程設計收費計費額,為經過批準的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概算中的建筑安裝工程費、設備與工器具購置費和聯合試運轉費之和。
工程中有利用原有設備的,以簽訂工程設計合同時同類設備的當期價格作為工程設計收費的計費額;工程中有緩配設備,但按照合同要求以既配設備進行工程設計并 達到設備安裝和工藝條件的,以既配設備的當期價格作為工程設計收費的計費額;工程中有引進設備的,按照購進設備的離岸價折換成人民幣作為工程設計收費的計 費額。
1.9 工程設計收費調整系數
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的調整系數包括:專業調整系數、工程復雜程度調整系數和附加調整系數。
專業調整系數是對不同專業建設項目的工程設計復雜程度和工作量差異進行調整的系數。計算工程設計收費時,專業調整系數在《工程設計收費專業調整系數表》(附表二)中查找確定。
工程復雜程度調整系數是對同一專業不同建設項目的工程設計復雜程度和工作量差異進行調整的系數。工程復雜程度分為一般、較復雜和復雜三個等級,其調整系數 分別為:一般(I級)0.85;較復雜(II級)1.0;復雜(III級)1.15。計算工程設計收費時,工程復雜程度在相應章節的《工程復雜程度表》中 查找確定。
附加調整系數是對專業調整系數和工程復雜程度調整系數尚不能調整的因素進行補充調整的系數。附加調整系數分別列于總則和有關章節中。附加調整系數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附加調整系數不能連乘。將各附加調整系數相加,減去附加調整系數的個數。加上定值1,作為附加調整系數值。
1.10 非標準設備設計收費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非標準設備設計費 = 非標準設備計費額×非標準設備設計費率
非標準設備計費額為非標準設備的初步設計概算。非標準設備設計費率在《非標準設備設計費率表》(附表三)中查找確定。
1.11 單獨委托工藝設計、土建以及公用工程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的,按照其占基本服務設計工作量的比例計算工程設計收費。
1.12 改擴建和技術改造建設項目,附加調整系數為1.1~1.4。根據工程設計復雜程度確定適當的附加調整系數,計算工程設計收費。
1.13 初步設計之前,根據技術標準的規定或者發包人的要求,需要編制總體設計的,按照該建設項目基本設計收費的5%加收總體設計費。
1.14 建設項目工程設計由兩個或者兩個以上設計人承擔的,其中對建設項目工程設計合理性和整體性負責的設計人,按照該建設項目基本設計收費的5%加收主體設計協調費。
1.15 工程設計中采用標準設計或者復用設計的,按照同類新建項目基本設計收費的30%計算收費;需要重新進行基礎設計的,按照同類新建項目基本設計收費的40%計算收費;需要對原設計做局部修改的,由發包人和設計人根據設計工作量協商確定工程設計收費。
1.16 編制工程施工圖預算的,按照該建設項目基本設計收費的10%收取施工圖預算編制費;編制工程竣工圖的,按照該建設項目基本設計收費的8%收取竣工圖編制費。
1.17 工程設計中采用設計人自有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其專利和專有技術收費由發包人與設計人協商確定。
1.18 工程設計中的引進技術需要境內設計人配合設計的,或者需要按照境外設計程序和技術質量要求由境內設計人進行設計的,工程設計收費由發包人與設計人根據實際發生的設計工作量,參照本標準協商確定。
1.19 由境外設計人提供設計文件,需要境內設計人按照國家標準規范審核并簽署確認意見的,按照國際對等原則或者實際發生的工作量,協商確定審核確認費。
1.20 設計人提供設計文件的標準份數,初步設計、總體設計分別為10份,施工圖設計、非標準設備設計、施工圖預算、竣工圖分別為8份。發包人要求增加設計文件份數的,由發包人另行支付印制設計文件工本費。工程設計中需要購買標準設計圖的,由發包人支付購圖費。
1.21 本收費標準不包括本總則1.0.1以外的其他服務收費。其他服務收費,國家有收費規定的,按照規定執行;國家沒有收費規定的,由發包人與設計人協商確定。
2. 建筑市政工程設計
建筑市政工程各階段工作量比例表
類別 方案設計(%) 初步設計(%) 施工圖設計(%)
園林綠化工程 Ⅰ、Ⅱ級 30 70
Ⅲ級 30 20 50
注:提供兩個以上建筑設計方案,且達到規定內容和深度要求,從第二個設計方案起,每個方案按照方案設計費的50%另收方案設計費
3.附則
3.1本標準根據國家計委(1988年1月1日)關于頒發《城市規劃設計收費標準(試行)》的通知(工程設計收費標準)制訂;
3.2本標準未盡事宜,參照國家計委(1988年1月1日)《城市規劃設計收費標準說明》(附表四至附表十六)執行;
3.3本標準解釋權歸上海澤宇現代農業園區規劃所;
3.4本標準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附表一:工程設計收費基價表 單位:萬元
序號 計費額 收費基價
1 200 9.0
2 500 20.9
3 1000 38.8
4 3000 103.8
5 5000 163.9
6 8000 249.6
7 10000 304.8
8 20000 566.8
9 40000 1054.0
10 60000 1515.2
11 80000 1960.1
12 100000 2393.4
13 200000 4450.8
14 400000 8276.7
15 600000 11897.5
16 800000 15391.4
17 1000000 18793.8
18 2000000 34948.9
注:計費額>2000000萬元的,以計費額乘以1.6%的收費率計算收費基價
附表二:工程設計收費專業調整系數表
工程類別 專業調整系數
水利電力工程 其他水利工程 0.8
交通運輸工程 公路、城市道路工程 0.9
建筑市政工程 建筑、市政工程 1.0
人防、園林綠化工程 1.1
農業林業工程 農業工程 0.9
林業工程 0.8
附表三:非標準設備設計費率表
類別 非標準設備分類 費率(%)
一般 單體設備類:槽、罐、池、箱、斗、架、臺,常壓容器及無傳動的簡單裝置 10—13
較復雜 水工類:閘門、船舶下水設備 13—16
復雜 環保類:環境污染防治 16—20
注:(1)新研制并首次投入工業化生產的非標準設備,乘以1.3的調整系數計算收費;(2)多臺(套)相同的非標準設備,自第二臺(套)起乘以0.3的調整系數計算收費。
附表四:城市總體規劃設計收費定額
規劃人口(萬人) 收費起點(萬元) 遞增額(萬元/萬人) 備 注
≤1.0 1.2
1-5 1.2 0.60
5-10 3.6 0.50
10-20 6.1 0.45
20-50 10.6 0.45
>50 24.1 另議
注:1.遞增額是指超過規劃人口下限時,每遞增一萬人應增加的收費額;2.修改總體規劃視修改程度折減計費;3.只作到規劃大綱階段,其收費額一般按本定額的30%—40%計取。
附表五:城市分區規劃設計收費定額
項 目 收費定額(萬元/平方公里) 備注
分區規劃 1.00
注:分區規劃主要目的是深化總體規劃,為詳細規劃提供設計依據。按本定額收費,其規劃深度應達到以下要求:1.提出分區現狀圖;2.提出分區土地利用規劃 圖;3.提出控制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積率分區規劃設計圖;4.提出城市基礎設施現狀圖和規劃圖;5.綜合報告及各項技術經濟指標;6.分區規劃圖紙比 例為1/5000~1/10000。
附表六:生活居住用地規劃設計收費定額
新規劃區面積(公頃) 收費起點(元) 遞增額(元/公頃) 備注
≤3 5000 不足3公頃的按3公頃計費
3-10 5000 1300
10-20 14000 1000
>20 24000 另議
注:1.工業區規劃設計可參照本定額計費;2.不做工程管線規劃設計的按本定額50%計費;3.山區或地形特殊復雜的地段,收費額可視不同情況乘以1.1~1.3的系數。
附表七:城市重點地段、沿街地段景觀規劃設計收費定額
收費定額(元/公頃) 1500—2000
注:本定額不包括工程管線及豎向規劃設計內容。
附表八:公園、游樂場及其它園林、小游園規劃設計收費定額
規劃區面積(公頃) 收費起點(元) 遞增額(元/公頃)
≤3 4500
3-10 4500 1200
10-20 13000 1000
>20 23000 另議
注:不足3公頃者按3公頃計取。
附表九:風景區總體規劃設計收費定額
規劃面積(平方公里) 收費起點(萬元) 遞增額(萬元/平方公里) 備注
≤10 3.00 小于10平方公里的適當酌減
10-20 3.00 0.20
20-50 5.00 0.10
50-100 8.00 0.05
>100 10.50 另議
注:按本定額收費,其規劃設計深度應達到以下要求1.風景區現狀分析;2.風景資源評價;3.確定風景區范圍;4.確定規劃目標及原則;5.確定風景區的 性質;6.確定各級保護區的范圍及保護措施;7.確定景區、功能分區及布局結構;8.測算環境容量;9.風景點規劃、旅游服務設施及居民點規劃;10.專 業工程規劃(包括道路交通規劃、給排水規劃、供電規劃及綠化值被規劃);11.經濟發展分析與布局;12.分期發展規劃;13.政策建議或其它需要說明的 問題。
附表十:風景區區域規劃大綱階段收費定額
區域面積(平方公里) 收費起點(萬元) 遞增額(萬元/平方公里) 備注
≤100 2.5 小于100平方公里按100平方公里計費
100-200 2.5 0.020
200-300 4.5 0.010
300-500 5.5 0.005
>500 6.5 另議
注:按本定額收費,應提出以下規劃大綱要點:1.對與風景區開發建設相關的經濟社會問題進行論證;2.確定區域規劃范圍與風景保護對象;3.確定風景區域 的性質與特點;4.對區域環境容量進行測算并提出相關措施;5.確定保護和開發利用風景區資源的基本原則;6.確定區域布局和結構原則(包括區域居民點體 系布局);7.其它需要說明的問題。
附表十一:市政工程管線綜合規劃設計收費定額(單位:元/公里?根)
管線所在地段 收費定額 備 注
道 路 400
立交路段 600—700
注:1.管線綜合規劃的長度按每一種管線的延長米累計;2.管線累計根數超過7根時乘1.1的調整系數取費;3.每公里各種管線交叉平均達15次以上的乘 1.2的調整系數取費;4.生活居住區內部的管線綜合規劃費用已包括在生活居住用地規劃設計收費定額中,故不得再套用本定額;5.規劃設計深度:(1 )確定各種管線的平面位置;(2)確定管線交叉點的標高;(3)提出管線變化段的橫向剖面圖(1/100~1/200);(4)由于管線排列的要求提出修 訂道路橫斷面圖(比例1/100~1/200)。
附表十二:城市道路規劃設計收費定額(單位:元/公里)
道路種類 收費定額 路幅寬度
建成區 新線規劃 主干道 1800 ≥40米
次干道 1500 20米—40米以下
舊線規劃 主干道 1000 ≥40米
次干道 800 20米—40米以下
郊區 規劃線 600
注:按本定額收費其規劃設計深度應達到以下要求:1.表示出道路用地界線、長度、寬度;2.表示出道路中心線的曲線半徑,交叉點、轉折點的座標、標高(設計、自然標高);3.道路交叉口編號;4.道路橫斷面圖(1/200~1/100)。
附表十三:道路交叉口規劃設計收費定額 (單位:元/個)
交叉口型式 收費定額 備 注
城市主要平交口 2000
立交 兩層立交 5000
三層立交 10000
注:按此定額收費應達到下列規劃設計深度要求:1.平交口用地界線,相交路口的路寬及交通分析;2.平交口平面型式;3.平交口的機動車道數和通行能力; 4.表示平交口視矩,轉角緣石半徑;5.平交環形路口的中心島形狀及尺寸;6.根據交通量確定立交型式、層數;7.確定立交分層的道路寬度、縱坡及坡向; 8.確定匝道技術參數及匝道中心線半徑;9.確定直行車道在立交橋上及橋下的行車視矩;10.確定跨橋下凈空高度。
附表十四:城市停車場、廣場工程規劃設計收費標準(單位:投資概算%)
工程類別 面 積(平方米) 備 注
1000以下 1000-5000以下 5000-10000以下 10000-50000
停車場 0.27 0.24 0.21 0.18
廣 場 0.21 0.18 0.15 0.12
注:按此標準收費應達到下列規劃設計深度要求:1.停車場、廣場位置的選擇;2.規劃停車場、廣場型式、出入口位置及交通組織;3.組織地面排水、提出排水方式;4.選擇地面結構形式;5.給出廣場內部及與道路銜接點標高。
附表十五:城市單項市政管線規劃設計收費標準 (單位:%)
工程類別 投資規模(萬元)
50以下 50-200以下 200-500以下 500-2000以下 2000以上
線路 0.15 0.13 0.10 0.08 0.07
廠站 0.40 0.30 0.25 0.15 0.08
附表十六:城市規劃設計方案模型制作收費定額 (單位:分/平方米建筑面積)
比 例 吹塑模型 有機玻璃模型 備注
1/500 1.5 4
1/1000 1.0 3
1/2000 0.5
注:1.模型材料費別計;2.也可按工日定額收費。